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2024/11/19 14:12
本局稽查科約用人員1名(環4)徵才公告(月薪27,470元)
徵才機關: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
人員區分:其他
官 職 等:月薪27,470元
職  稱:約用人員
名  額:1名       性  別:不限
工作地點: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(26841宜蘭縣五結鄉利工二路100號)
上網期間:自113年11月19日至113年12月17日
是否適合身心障礙者之職務:█是□否
是否適合原住民之職務:█是□否
資格條件:
1、高中(職)以上學校畢業。
2、具備服務熱忱、積極負責、溝通協調能力及守法廉潔觀念。
3、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6、28條規定不得為公務人員之情事者。
工作項目:
1、輪值24小時報案中心受理民眾陳情案件之工作。
2、其他臨時交辦事項。
聯絡方式:
一、符合前項資格條件且有意願者,請檢具下列報名相關資料於113年12月17日前(郵戳為憑)以掛號逕寄「26841宜蘭縣五結鄉利工二路100號環保局人事室收」,並於信封上註明「應徵稽查科約用人員職缺(環4)」及白天聯絡電話,逾期不予受理。資格符合者通知面試,不合者恕不退件,面試成績未達80分者不予錄取,面試後未獲錄取者,恕不通知及退件。
1、報名表、切結書及自傳(請於本徵才公告處下載使用。)。
2、最近3個月內2吋半身正面脫帽彩色照片1張,黏貼於報名表。
3、自傳一篇約1,000字。
4、國民身分證正反面影本。
5、最高學歷畢業證書影本。
6、退伍令或免役證明影本1份。(無則免附)
二、報名表等相關文件請以A4大小紙張影印並裝置於信封內,郵寄前請詳加檢查各項表件是否齊全,倘資格不符、填寫不明或表件錯誤、不全者,視同不合格處理。
三、報名者所送各種證件經查明有變造或虛偽者,於甄選前發現者不予面試;於甄選完竣後錄取通知前發現者,不予錄取;錄取後發現者,撤銷其錄取資格。
四、僱用期限自錄取簽約僱用之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止,服務成績考核優良者得以續僱;僱用原因消失時,應無條件解僱,並不得以任何理由,要求留用或救助。
五、本職缺得列候補名額2名,於正取人員無法報到時依序遞補,候補期間為五個月,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算。
聯絡電話:03-9907755分機560黃主任或分機160胡科長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