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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4-115年度委託民間執行拖吊、保管、貯存暨處理廢機動車輛
截止日期:2024/12/02 17:00
標案編號:113-11-08
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公告
公告日:113/11/15
[機關代碼]3.76.42.3.6
[機關名稱]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
[單位名稱]廢棄物管理科
[機關地址] 268宜蘭縣五結鄉利工二路100號
[聯絡人] (計畫)王柏森、(招標)簡秀麗
[聯絡電話] (03)9907755#303、503
[傳真號碼] (03)9905028
[電子郵件信箱]ag1781@mail.e-land.gov.tw
[標案案號]113-11-08
[標案名稱]114-115年度委託民間執行拖吊、保管、貯存暨處理廢機動車輛
[標的分類] 勞務類  94 - 污水及垃圾處理、公共衛生及其他環保服務
[財物採購性質] 非屬財物之工程或勞務
[採購金額級距] 未達公告金額
[辦理方式] 自辦
[依據法條]採購法第49條
[本採購是否屬「具敏感性或國安(含資安)疑慮之業務範疇」採購] 否
[本採購是否屬「涉及國家安全」採購] 否
[預算金額] 0元
[預算金額為0理由]屬收入性質採購
[預算金額是否公開] 是
[後續擴充] 否
[是否受機關補助] 否
[是否為政策及業務宣導業務] 否
[招標方式] 公開取得報價單或企劃書
[決標方式] 最高標
[是否依政府採購法施行細則第64條之2辦理] 否
[是否電子報價] 否
[新增公告傳輸次數]01
[招標狀態] 第一次公開取得
[機關自定公告日]113/11/15
[是否複數決標] 否
[是否訂有底價] 是
[是否屬特殊採購] 否
[是否已辦理公開閱覽] 否
[是否屬統包] 否
[是否屬共同供應契約採購] 否
[是否屬二以上機關之聯合採購(不適用共同供應契約規定)] 否
[是否應依公共工程專業技師簽證規則實施技師簽證] 否
[是否採行協商措施] 否
[是否適用採購法第104條或105條或招標期限標準第10條或第4條之1] 否
[是否依據採購法第106條第1項第1款辦理] 否
[是否提供電子領標] 是
[機關文件費(機關實收)] 100元
[系統使用費] 20元
[文件代收費] 5元
[總計] 125元
[機關文件費指定收款機關單位]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
[是否提供現場領標] 是
[招標文件領取地點]268宜蘭縣五結鄉利工二路100號(本局行政科)
[招標文件售價及付款方式]非電子領標,每標200元 現金或匯票均可;郵購者須付回郵票資:每標件160元整(快捷郵件),郵資不足不予受理。
[是否提供電子投標] 否
[截止投標] 113/12/02 17:00
[開標時間] 113/12/03 09:30
[開標地點] 268宜蘭縣五結鄉利工二路100號(本局1樓開標室)
[是否須繳納押標金] 否
[是否須繳納履約保證金] 是
[須繳納履約保證金之必要理由]為規範廠商於拖吊過程損及車輛或鄰車時之賠償,訂定履約保證金。
[投標文字] 正體中文
[收受投標文件地點] 268宜蘭縣五結鄉利工二路100號(本局行政科收發室)
[是否依據採購法第99條] 否
[是否於招標文件載明優先決標予身心障礙福利機構團體或庇護工場] 否
[履約地點]宜蘭縣(非原住民地區)
[履約期限]自114年1月1日起至115年12月31日(詳附加說明欄)
[是否刊登公報] 否
[本案採購契約是否採用主管機關訂定之範本] 是
[契約是否訂有依物價指數調整價金規定] 否,招標文件未訂物價指數調整條款
其他:勞務案
[廠商資格摘要]
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
投標廠商之基本資格須符合以下任一資格:

具公司登記
具商業登記
廠商納稅之證明。如營業稅或所得稅
除上述外之其他資格
(1).廠商登記或設立之證明文件,營業項目需含資源回收業(代碼J101080)。
(2).領有本府核發之「應回收廢棄物回收業登記證」,登記回收項目應包含:廢機動車輛(廢汽車、廢機車)。
(3).環境部資源循環署登記有案之受補貼回收機構。
(4).應有貯存場地(不含廠房面積)1000平方公尺以上(宜蘭縣內)之所有權狀或使用契約書及地籍謄本,其使用期間每筆土地之使用權至少至115年12月31日止,或得標後可取得本項履約所需場地及使用期間之證明文件。
[確認無資格限制競爭情形]

[是否訂有與履約能力有關之基本資格]否
[附加說明]
未達公告金額之採購,爭議屬政府採購法第31條規定不予發還或追繳押標金之爭議,始得提出申訴。
1.履約期限:自114年1月1日起(如決標日逾114年1月1日,則自決標日起)至115年12月31日止(應於公告期限屆滿並完成繳款止)。
2.招決標方式:
(1)本標案依「公開取得三家以上廠商之書面報價或企劃書」方式招標,採單價決標,採購標的物分「拖吊廢棄汽車(含有牌、無牌)」及「拖吊廢棄機車(含有牌、無牌)」二項。
3.本案決標金額計算及比【加】價方式如下:
(1)以各分項單價均在各分項底價以上,且「拖吊廢棄汽車」項目之報價最高者得標,並決標予1家廠商。
(2)如廠商報價各分項單價均在各分項底價以上,又「拖吊廢棄汽車」項目之報價相同時,則依「拖吊廢棄機車」項目之報價高者得標;如又相同報價時,則辦理比(加)價,辦理比(加)價以三次為限,決標原則同上。
(3)如2項標的物之報價均未在底價以上或僅1項標的物在底價以上時,則以「拖吊廢棄汽車」項目之報價最高者,優先辦理比(加)價。
(4)本案決標金額以拖吊廢棄汽車、機車回收費用每輛之決標單價乘以預估數量【廢棄汽車156輛、廢棄機車400輛】之加總計算。
4.本採購案訂底價,但不公告底價,僅公告預算單價為:拖吊廢棄汽車每輛給付機關回收費用新臺幣3,000元、拖吊廢棄機車每輛給付機關回收費用新臺幣155元。
5.本案依下列方式計算決標金額:決標金額=「廢棄汽車決標單價×預估履約期限內拖吊之廢棄汽車156輛」+「廢棄機車決標單價×預估履約期限內拖吊之廢棄機車400輛」(以上均為預估數量,並非本案保證數量)。
[是否刊登英文公告] 否
[疑義、異議、申訴及檢舉受理單位]
[疑義、異議受理單位]宜蘭縣政府環境保護局
[申訴受理單位]
行政院公共工程委員會採購申訴審議委員會-(地址: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、電話:02-87897530、傳真:02-87897514)
[檢舉受理單位]
地方政府-宜蘭縣政府採購稽核小組-(地址:260宜蘭縣宜蘭市縣政北路1號、電話:03-9251000分機1020、傳真:03-9255039)
宜蘭縣調查站-(地址:260宜蘭縣宜蘭市津梅路52號;宜蘭郵政60000號信箱、電話:03-9288888)
法務部調查局-(地址:231新北市新店區中華路74號;新店郵政60000號信箱、電話:02-29177777、傳真:02-29188888)
法務部廉政署-(地址:100臺北市中正區博愛路166號;100006國史館郵局第153號信箱、電話:0800286586、傳真:02-23811234)
中央採購稽核小組-(地址:110臺北市信義區松仁路3號9樓、電話:02-87897548、傳真:02-87897554)
註: ◎以上招標公告內容如與招標文件不一致者,請依政府採購法第41條向招標機關反映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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